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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吉林大学 时间:2024-06-05 13:59:21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整合人民政协理论专家和人民政协实际工作者两方面力量,打造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高地。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

  学 制:博士研究生基础学制为三年,具体要求按培养方案执行,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三、招生方式和原则

  (一)招生方式

  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即由考生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二)招生原则

  “申请考核制”招生坚持“专家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程序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10)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11)通过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7.考生应为具有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基础或实践经历的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在网报前应认真阅读本简章,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应和拟报考导师取得联系。考生须于2024年5月17日—5月21日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同时交纳报名费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申请考核制”招生原则及选拔录取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考核、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在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在“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学习与工作经历”和“本人自述”等相应栏目中须填写清楚本人具有的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基础或实践经历;“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写明“同意报考吉林大学2024年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并经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公章。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修计划纸质版及word电子版。要求3000字左右(《博士研修计划书》,纸质版打印一式6份,单、双面打印均可,左上角装订)。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吉林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4.考生(含军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

  9.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

  10.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

  11.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2.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纸质版1份及PDF版,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13.《博士报名信息一览表》excel电子版。

  14.《吉林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需亲笔签名)。

  15.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基础或实践经历佐证材料纸质版及原件PDF电子版。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在职证明纸质版及原件扫描PDF电子版。具有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基础的考生,须提供课题立项书或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纸质版及原件PDF电子版。

  提交相关材料的时间和格式要求如下:

  考生须于2024年5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以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戳截止日期为5月23日)寄(送)到中心办公室,同时将对应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前未能按通知要求提交全部材料者不计入报名序列。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东荣大厦B101室,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

  1.纸质材料:以A4规格按序装入档案袋,封面标注“网上报名编号+报考博士点+指导教师+考生姓名”。

  2.电子材料:按序打包提供,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命名为“网上报名编号+报考博士点+指导教师+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核(材料评议)

  中心成立由五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议),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成绩在60分及以上且排名位于所报导师前三名的考生,可以进入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及时在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网站对外公布。

  (三)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中心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情况,成立由不少于五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专业外语、专业基础和博士研修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权重按专业外语20%,专业基础40%,博士研修计划40%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时间不少于30分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四)拟录取

  在综合考核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将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获得核准后,拟录取名单将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八、监督与申诉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中心提出申诉,申诉人向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中心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九、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其它事项

  (一)本中心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二)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网站,以获取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五)中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培养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详见附件7)。其档案和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十一、若国家在2024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中心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二、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十三、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负责解释。